物流快递收寄分拣 需安装监控设备


时间:2012-11-06





物流、寄递企业不得使用无身份证明的人员。各企业在邮件收寄、分拣等环节需装备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全天24小时运转。近日,市公安局向全社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此通告已于本月开始实施。

  《通告》中规定,物流、寄递企业的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货物接收、邮件收寄环节的要求,由专人负责,主动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详细记录用户信息。发现用户托运夹带禁限物品的,应当拒绝接收。而对发现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邮政管理部门。

  物流、寄递企业应当在货物邮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严防邮件被“调包”或塞入其他禁寄物品。企业还需设置相应的防爆安检设备,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

来源:北京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