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施行快件丢损按市场价赔偿


作者:王艳红    时间:2013-03-04





  3月1日,新修改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快件丢失、损毁,按市场价赔偿,同时,快件保价可能减少,首府快递企业压力增大。

  《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丢失损毁,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客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这意味着,如果没有保价,快递一台笔记本电脑,丢失后,以前快递公司只要赔偿一二百元运费的3倍,今后,快递公司就要赔偿三四千元甚至更高了。

  “如果寄递的是贵重物品,我们一般会建议客户进行保价。”圆通速运乌鲁木齐公司经理秦旭说,圆通速运在新疆每月进出港的快件在70万票左右,丢失的大概占20票左右,损毁或内件不符的更多。

  秦旭说,快递运送环节复杂,丢失损毁不可避免。以前没有保价的,都是按最高不超过运费的6倍进行赔偿,新规实施后,类似的赔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给出合理的赔付。

  对于新规定,快递企业经营者表示担忧:一是企业赔偿支出将大幅增加,一票快件运费为二三十元,但价值可能高达数百甚至数千元,新规实行后,企业的快件赔偿金额倍增;没有保价的快件丢失,也按市场价赔偿,客户就更不愿意保价了,快递企业收入也会明显减少。

  此外,《办法》首次对快递企业野蛮分拣做出严厉规定:快递企业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首府顺丰、圆通、申通、宅急送等快递企业经营者表示,对于野蛮分拣,企业一直在下大力气整治,安装摄像头对快件装卸车和分拣进行全程监控,一旦发现就严惩。

  虽然快件丢失损毁按市场价赔偿,但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快递贵重物品时,最好选择保价,发件时保留单据及发票,并对物品拍照、摄像,以便维权时证明其价值。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王艳红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