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日前发出《关于2013年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2013年拟新增部分城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并视情况对前两批试点城市给予必要的追加资金支持。
新增列入建设范围的城市须符合的要求包括,城区人口100万以上,年财政收入10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亿元以上,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优先选择;流通基础设施完善,批发市场和屠宰行业集中度高,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或“农改超”比例高;承诺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必要的配套资金和后续运行维护经费;在发展“农超对接”、“厂场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广冷链技术,扩大品牌化、包装化经营等方面有专门的措施和安排。
来源:中国冷链物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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