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邮政局公示了近日起草的5个文件,涉及无主件、用户个人信息等快递热点问题,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范了无主件的处理方式。规定指出,快递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应当退回寄件人。而对于因种种原因无法退回寄件人的,保管期限自登记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快递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场地保管。
无主件中的信件,保管期限届满无人认领的,快递企业应申请后予以销毁;其他无主件由快递企业开拆处理。人民币现金以及金银饰品等可变卖物品交当地相关部门收购变卖所得价款,扣除相应费用后上缴国库;护照、居民身份证等应送交证件制作或签发机构;以公益为目的的捐赠快件,由快递企业报请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协调转交当地民政部门处理。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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