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征税纳入“营改增”试点


时间:2013-12-16





  自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并适用11%的增值税率。

  这份《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提出,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或邮政业服务将适用11%税率;快递服务中的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税率,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

  中国现行增值税的税率分为17%、13%、11%、6%四档。11%和6%的税率相对较低。

  此外,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将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对中新社记者分析说,之所以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范围,是因为二者均处于下游环节,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在白景明看来,中国铁路运输和快递业目前都处于扩张期,尤其是快递业“发展前景很好”,这一改革将有利于其进一步成长壮大。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

  通过“营改增”改革,预期将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进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已向全国范围内的试点行业推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此前曾表示,如果在全行业推广,或将有望每年减税4000至5000亿元人民币。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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