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斥重复征税2014物流行业市场分析


时间:2014-03-14





  物流送四盏灯,利润不过12元,缴税额是39元,税金相当于利润的三倍还要多。

  全国人大在今年两会上首次公开回应了这个问题。过去几年,要求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的呼声不断高涨。一是国务院长期以来主导税收立法,人大作为专门立法机关几乎被“架空”;更重要的是,近年来一些税种的轻易开征着实触痛了国人的敏感神经。

  由于物流行业的业务涉及运输的各个环节,规模越大的物流企业所涉及的各省市区域就越多,它们往往在各地成立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因此就会面临一些“重复征税”的烦恼。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物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58.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3%。2012年上半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到83.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10%。报告分析认为由于我国物流行业各细分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促进我国物流业快速稳步发展。

  专家认为,现行税收立法层级过低,导致税收调控的权力随意性很大。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坚定贯彻税收法定原则。

来源:前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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