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令电信行业巨头利润大减


时间:2014-05-12





  五一前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而节后三大运营商均公告称,税率改革将令其收入、利润大减,但有分析认为,长远看却利于三大运营商业务创新和参与国际竞争。

  短期利润大跌成事实

  目前,三大运营商的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征收3%的税率。根据通知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三大运营商将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而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据了解,由于增值税为服务价值及成本差额乘以税率,这意味着实施“营改增”后,三大运营商的税款每年将增加数百亿元。消息公布后,三大运营商在五一假期后纷纷发布公告,承认利润将会受到重大影响。

  中国联通方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增值税改革实施后其净利润将有大幅下降。中国移动则称,假设营改增在2013年初实行,将会令其当年利润下降10.9%到18%。中国电信的测算则更为大胆,其表示扣除部分税项减免后,经营利润将减少30.7%。

  礼品大赠送将结束

  但也有分析认为,尽管从短期看,“营改增”将导致运营商利润大降,但从长期看,却“利大于弊”。

  比如按照之前规定,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是不征收增值税的,但在营改增后,“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有可能会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增值税。那意味着,预存话费送手机、礼品,有可能视同销售,需计税。因此运营商将不得不减少传统上通过“大手大脚”对用户补贴、礼品赠送等发展用户的办法,转为进行业务创新。

  由于运营商增值业务税率为6%,而电信业基础服务的税率则为11%,这也将鼓励三大运营商在增值业务上投入更多创新。此外“通知”还规定运营商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这等于支持运营商 “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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