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年纷争尘埃落定 杜康之争陕西胜


时间:2010-08-16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曹操的一首《短歌行》使杜康酒名扬天下。然而,名酒杜康在当代的20多年里,河南、陕西两地围绕着“杜康”这一全国十大名酒品牌的商标使用权,展开了长达20余年的马拉松式争夺战。

  近日,这场名分之争以河南杜康撤诉,陕西“白水杜康”商标依然合法有效,终于画上了双方博弈的句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作为“酒圣杜康”的后继者,秦豫两家酒厂,如何发掘各自杜康的文化底蕴,凭借质量和营销策略,在商界的江湖立足?一场新的较量势必又摆在对方面前。市场存在一天,商家的竞争就永远不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

  杜康归咱陕西白水

  陕西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红军,日前收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2009)高行终字第1102号《行政裁定书》。这份2010年7月28日印发的裁定书称:“经审查,本院认为,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的申请,系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至此,河南、陕西争持20多年的商标权终于尘埃落定,“白水杜康”胜出,商标继续使用。用马拉松比喻秦豫两地的这场杜康名分之争一点也不为过。

  1983年7月,河南伊川、汝阳和陕西白水三方在北京就杜康的商标使用达成共识:由伊川酒厂注册“杜康”商标,允许汝阳、白水两家共同无偿使用,即“一家注册,共同使用”,并签订了《关于“杜康”商标使用合同协议书》,第一轮“杜康”商标争夺战就此和解。

  1996年12月,汝阳、白水两家酒厂分别注册了前面加注原产地的“汝阳杜康”和“白水杜康”白酒商标。

  2009年3月河南伊川、汝阳两家杜康酒厂在洛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两家合并为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年4月2日,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把国家工商总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将陕西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列为第三被告,起诉的理由是商标侵权,认为“杜康”商标是河南的,不是陕西白水的。

  2009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的诉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维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08年作出的关于白水“杜康”商标的争议裁定,维持了白水“杜康”商标的注册。随后,河南“杜康”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历史渊源

  杜康酒酿就《短歌行》

  “杜康酒”的历史渊源与传说,在坊间和史料中记载的很多。公认的是,杜康又名少康,今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的第五位国王。

  杜康是传说中最早造酒的人,是酿酒工艺的创始人。后世因此尊其为“酒圣”,他的名字也被用作美酒的代名词。传说天上龙王闻到杜康酒的香味,跑到凡间讨酒喝,结果将口水洒在酒坛之中。传说龙是不轻易流涎水的,人若喝了龙的涎水就能延年益寿,长命百岁。因此,杜康在乘人不注意时,从滴有龙液的酒坛里打出一碗酒,倒进另一只酒罐内,那罐酒味道变得也很香。宴会结束后,杜康派人专门保存那坛龙液水酒,不许任何人动用。他每日一口口细细品尝,真的活到了170多岁。黄帝死后,杜康就在杜康村专门酿酒,把造酒秘诀传给了后人。

  杜康作为人们追寻的酒神,在全国各地都流传着有关于他的传奇故事。河南汝阳县有一杜康村,曾发现过古代造酒的遗址,出土过煮酒的灶、酒器等物,尽管没有足够的依据说这就是杜康酿酒的原址,但也足以说明,杜康村造酒的历史悠久。旧时,福建常德的糟坊老板在酒房贴有“杜康先师之神位”。每年正月,各家酒坊都要举办杜康酒会。

  古时杜康造酒地址在如今白水县城西北7公里处的杜康沟,杜康酿酒首选杜康泉水。《梁志》载:“泉隐隐喷出,至冬不竭,流四里许入白水河,乡民谓此水有酒味。”杜康死后,葬于造酒原址近旁,墓冢至今尚在,墓后侧建有杜康庙,立有石碑,以供奉、纪念、颂扬,他被尊为“酿酒始祖”。白水的仓颉造字、杜康造酒、雷祥造碗、蔡伦造纸均为中华文明做出了贡献,并称白水“四圣”。

  三国时期魏武帝曹操《短歌行》的两句诗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成为千古绝唱,令有着悠久历史的杜康酒名扬天下。却使河南和陕西两省的“杜康”人难以解忧,商标纷争持续不断。

  和解关键

  白水杜康不入河南

  据有关人士透露,双方和解的关键在于,白水杜康承诺退出河南市场。而白水杜康认为,“白水杜康”商标权获得法律支持,解决了长期困扰该公司的商标问题。

  昨天,就白水杜康胜诉一案,记者采访了陕西杜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红军。“终审判决后,‘白水杜康’从此合法有效,这对于白水杜康今后的市场建设及发展非常有益。”张红军表示,之前关于杜康商标纠纷不断,不少经销商对经营白水杜康一直持观望态度,他们担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市场渠道布设完善后,万一“白水杜康”商标不合法,自己的付出岂不白费?此次终审判决等于给所有经销商吃了一颗“定心丸”,让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经营白水杜康。

  张红军告诉记者,有了终审判决做强有力的“后盾”,下一步,白水杜康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网络建设,扩大生产力,将白水杜康做大做强。据了解,目前白水杜康在外省的销量占90%以上,每年产值可达三四亿元。据估计,白水杜康拥有合法商标后,每年的产值可增长35%至50%左右。

  案件影响

  现实意义不可小觑

  杜康作为全国十大名酒之一,其品牌孕育的经济价值有目共睹,难以限量,这也成为河南陕西两地三家酒厂争夺其“原产地”和“商标使用权”的核心目的所在。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曹铜华律师说,河南杜康的撤诉,预示陕西杜康的维权胜利,其现实意义不可小觑。首先陕西杜康仍然可以使用“杜康”这一全国知名品牌,这对陕西“杜康”维护企业形象,保护企业利益来说,都是先决条件。一旦河南杜康胜诉,陕西将丢掉“杜康”这一品牌,前期的包装营销投入将会消失殆尽,特别是丢掉“杜康”品牌,就是一笔难以用数字计算的经济损失,也会被陕西人斥之为“败家之举”。另外,这场长达20年商标之争的结束,也利于陕西河南两地酒厂全身心投入产品质量的提高和营销策略的企业常规竞争,避免“马拉松”拉锯战给企业形象的损害和不必要的经济消耗。

  陕西省糖酒副食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程树森则提醒陕西“杜康”要利用文化包装打好营销牌,借助不断的质量提高,取得企业竞争的最后胜利。程树森副秘书长认为,河南伊川和汝阳两家杜康酒厂在2003年已合并为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占有率得到进一步提高。陕西的“白水杜康”应该以河南杜康撤诉这一难得机遇,作为企业二次发展的良好契机,利用杜康酒是陕西原产地这一宝贵的原生态文化元素,对白水杜康酒做系统的包装,做大做强陕西的杜康品牌。同时还要清晰地认识到,仅靠文化包装还远远不能让陕西杜康酒在市场站稳江湖地位,还应摆脱以前陕西酒业营销模式的僵化克隆老套模式,立足自身实际与特性,正确做好产品的市场定位,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打出自己的拳头产品,让杜康不但要在陕西开花,还要在省外及国际市场上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和市场占有率。


来源:西部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