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到底保护谁?


时间:2010-09-03





9月1日下午,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通过其官方网站发表“致广大消费者的致歉信”,承认公司2009年12月3日至今年3月17日的产品共有9个批次不合格,致癌物苯并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定值。然而,这样的道歉并不能让公众满意。

早在今年3月,金浩公司等即被查出致癌物“苯并芘”严重超标。之后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对相关产品进行召回。金浩公司在其内部汇报材料中也称,相关超标部分原产地湖南、采用“浸出”工艺生产的茶油已下架。但这一情况至今未对公众公开,也没有公布被下架或召回的品牌及其产品型号。

不妨回顾一下事件过程:8月上旬网络上传出金浩茶油等部分食用植物油若干批次产品苯并芘含量超标的消息;8月20日,金浩公司在对消费者的声明中称,“被查出致癌物超标6倍”是谣传,‘金浩茶油’质量安全可靠”;8月21日,湖南省质监局迅速发布“茶籽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所附的23家企业抽检结果均显示合格,其中包括金浩公司;8月30日,有媒体正式披露了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的问题,紧接着国内各家媒体纷纷就此进行报道。

做错了事死不承认,这就是现在的商业伦理;不加紧查处反而帮着掩盖,这就是监管部门所谓的负责。3,4-苯并芘是一种强的致癌物质,厂家和质检部门岂会不知?但是,他们没有及时纠正和处理这个严重错误,而是采取隐瞒和欺骗,让这些问题茶油进入百姓的餐桌,继续危害人们的健康长达半年之久。据湖南省质监局的高层说,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不知道湖南质监局维护的是哪门子的稳定?拿着纳税人的钱,却在侵犯着纳税人的基本权益。

湖南省质监局放弃监督的职能,有错不查是渎职;查而不告知、不处理,则违背了法律赋予它的责任。有这样的监管部门,出现问题食品又有什么奇怪?一家企业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当然会受到市场的惩罚;但从公共利益角度来看,湖南省质监局的作为更应该追究责任。他们必须公开道歉,并查清这起严重乱作为的原因何在。是程序出了问题,还是存在利益输送?是技术原因还是人为原因?然后予以严肃查处,给这起公共事件一个最起码的交待。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一切不受制约的权力与制度上的缺失,才是最大的不稳定。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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