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新标准6月20日实施 大米可添3种


作者:孙诗莹    时间:2011-05-23





专家:应慎重 市民:不想吃

  近日,有媒体报道,有匿名的粮食系统内专家反映,6月20日实施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简称“新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3种添加剂。

  在采访了云南本地稻作专家、米商以及众多消费者,多数人对此均表示不太相信。昨日,记者通过求证,这个消息属实。

  部分专家还表示,大米不需要添加剂,即使防虫、防霉也可以用大蒜和花椒代替。多数消费者质疑:天天要吃的大米可以加添加剂,会不会损害健康?

  求证

  国家标准中大米可添3种添加剂

  为了求证“匿名的粮食系统内专家反映的新版食品添加剂标准允许大米含3种添加剂”是否属实,记者登录卫生部网站,在通告公告中找到4月20日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2号),找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通过认真查阅厚达186页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记者看到大米可添加的添加剂分别为:双乙酸钠,编号为CNS号17.013,功能为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但残留量要小于等于30mg/kg;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为增稠剂、被膜剂,编号为CNS号20.026,最大使用量为 0.1g/kg;淀粉磷酸酯钠,编号为CNS号20.013,功能为增稠剂,使用量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其中,对以上添加在大米中的3种添加剂的说明为:E.14 被膜剂:涂抹于食品外表,起保质、保鲜、上光、防止水分蒸发等作用的物质。防腐剂: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储存期的物质。增稠剂:可以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粘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呈悬浮状态作用的物质。

  市场

  大米外包装无添加剂标志

  昨日,记者走访了篆新农贸市场以及新闻路周边的小型超市,均未发现有大米的外包装上有“添加剂”的字样,或者是“增加添加剂”的字样。

  在位于新闻路上的一家小型超市门口堆放着三四个品牌的袋装大米,但袋装大米上除了写明产地外,也写出执行何种国家标准,比如“执行GB 1354-2009”,但没有写大米中添加了什么物质。在另一种品牌的袋装米上,则有“采用世界先进大米加工设备,经多机轻碾、机械抛光、电脑色选加工而成”等字样。而散装大米则没有看到任何标志。

  “没有听说过大米还有添加剂嘛。” 芒市遮放贡米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监许东升介绍,之前有别的企业往大米里添加食用油的情况,使得一些陈米在用食用油抛光之后不但米有香味,看上去色泽很好,但都已被禁止或严厉打击。且对于媒体报道的大米中的添加剂种类和品名,他表示:我们的大米基本都按照2009年实施的大米国家标准“GB 1354-2009”进行生产,且这一规定为强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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