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三聚氰胺奶粉,染色馒头、黑心豆芽,瘦肉精健美猪,漂白蘑菇、化学火锅……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城市居民成了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但是却忽略了另一群消费者——农村消费者。
假冒食品层出不穷
近日据新华网8月19日报道,每块1元的“德芙”巧克力、胀袋漏水的过期果冻、发霉变质的辣条……这些原本价格不菲食品在这里却以低价出售。仿照名牌食品“奥利奥”“好丽友”,店内出现了“奥森傲”“好利友”,后者每包售价仅1元,并且包装粗糙,有的甚至已开包。这些品质低下的食品,吸引当地居民,特别是小学生的青睐。这种“问题食品”严重威胁到农村居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山寨食品“很雷人”
据新华网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山寨食品“下乡”成了新趋向,在郊区一些小超市、路边摊等地方“一不小心”就能买到,这些山寨货赤裸裸地冲击着农村市场,要么是傍名牌、打擦边球,要么是贴上假标签。
如今,像这样的山寨品牌实在不在少数,“傍名牌”现象也是层出不穷,而这些山寨货不知何时悄悄下了“乡”,在一些郊区小店内卖得特别火,康帅傅方便面、白事可乐、粤利粤饼干、旺子牛奶、脉劫……一个不小心,你就上了山寨食品的当。然而,仔细观察这些山寨食品,虽然从包装上看与正版商品十分相似,让人不容易辨认,但价格却能便宜一半左右,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模仿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名牌。遭遇山寨食品的消费者普遍反映,这类商品都是在一些小超市、路边摊、食杂店等地“不小心”买到的,而在大型超市则没有遇到此类情况。
“过期食品”换“时间”销往农村继续卖
原本已过期的食品,经过涂改生产日期,又变成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销售的食品。我国法律对于过期食品的去向问题,一直没有明确规定,仅要求销售者如实记录食品的保质期和销售日期,如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这种不清晰的界限加上监管不力,导致了过期食品处理长期处在混乱状态。导致不法商贩通过“技术”处理后,“摇身一变”又成了还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被销往农村市场。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劣质食品”销往农村呢
监管重点不全面
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居民整体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导致许多价高质优的名牌食品缺乏足够的吸引力,难以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青睐。相反,一些假冒伪劣、价廉质次的产品恰恰迎合了他们片面追求低价的消费心理,长销不衰。此外,当前农村大部分居民文化程度不高、食品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有时无法通过外包装辨别食品的好坏真伪,对于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常常不以为然,从而成为了不法商家最为"钟情"的出售对象。
食品监管网路需完善
政府当务之急应建立起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网络。
农村人和城市人一样理应享有同等的获取安全食品的权利,不能因为农村范围广、监管难度大就任由不法商贩兴风作浪。相关部门要明确各方职责,认真反思,加以弥补,多方合作,构建起有效的监管网络。对于违法乱纪的商家,要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使之不敢轻易触碰食品安全的底线。
而“问题食品”的出现,有其多方面的原因,中国疆土辽阔,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繁重,光靠国家领导大会小会讲是不行的,还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与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及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村居组织,在食品安全面前也需要扪心自问,自己尽到责任了吗?基层乡镇、村居作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一级组织,任由“问题食品”和经营者在眼皮下泛滥,不管不问,消费者怎么能容忍呢?
下架过期食品处理管理需管理
大部分商场和超市通过协议退货的形式,把过期或者临近过期的食品退还给生产企业,这就给生产企业将过期产品重新用于原料再生产留下了可乘之机。
在收到过期食品后,有的生产企业使用专门的环保焚化炉将过期产品进行烧毁,但成本较高且存在烧毁后的垃圾处理问题;有的企业将过期食品粉碎做饲料或者直接当垃圾扔掉,也存在霉变饲料或污染环境的可能;个别不良企业经过隐藏、更换日期或者作为原材料将过期食品二次加工后重新上市。
来源:慧聪食品工业网 作者:殷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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