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市场鱼龙混杂 贴个标就当“有机食品”卖


时间:2011-11-09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哈市部分超市内销售的“有机食品”有的产品认证过期,有的没有认证机构。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有机食品”认证的市场化,让一些认证企业并没有严格执行有机标准,有机认证亟待规范。

杂粮标注“有机食品”,其中“有机糙米”、“有机糯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均为2011年9月10月,产品背面标有有机认证机构及证书编号,记者按照证书编号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上查询,发现其证书已在2010年12月20日撤销。

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有机产品标志需要每一年进行复检,已经过期的不允许标注“有机产品”。

记者还发现,一款750克的“岗子峪”牌绿贡米,包装上圆形黄色的“中国有机产品”标志是后贴上的不干胶。证书编号和上面记者查看的产品一样,均在2010年12月20日撤销。“岗子峪”厂家一位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的产品通过“有机认证”,对于认证被撤销,为何还在新产品中标注“有机食品”,该工作人员以“没明白什么意思”为由挂掉电话。

无认证标“有机”

在哈市道里区一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一款“大商”专供杂粮,产品有有机认证标识。

记者根据背面的有机认证号码查询,没有产品记录。记者按照其制造商信息查询,发现制造商有有机认证证书,但系统显示的认证号码与大商杂粮提供的证书号并不一样。

记者发现,“有机认证”产品高出同类产品许多,一袋405克的有机黄豆价格为9.8元,而普通黄豆一斤不会超过3元。

一些商家利用“有机食品”管理不完善,打有机产品擦边球甚至伪造有机食品,谋取高额利润。

监管成为空白

按照有关规定,在销售环节,应在柜台或货架上公示“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一位从事绿色认证的农业专家表示,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已对有机产品整体形象产生损害。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有机食品进入市场后,工商、农委、质检等多个部门都有监管职责。对此,工商部门表示,他们没有检查其是否为有机食品的义务。农业部门表示,他们对有机食品监管有越俎代庖之嫌。

哈市农委绿办表示,应该对有机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无缝监管,对那些不合标准或故意违规者应及时清理。


来源: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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