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ODC了解,中国海关总署2月22日发布第10号公告,对从新西兰进口奶粉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关税由5.8%恢复至10%。海关总署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月21日,海关总署在互联网站上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和040291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标准的情况。至今年2月29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16748.7吨,超过今年115473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今年3月1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自2009年对新西兰进口的乳制品实施特保措施以来,每年奶粉都触发特保措施,具体日期为:2009年是8月13日,2010年是4月12日;2011年为3月9日;今年2月22日。呈逐年提前趋势。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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