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入哪些添加剂标签要有标注


时间:2012-05-14





  食品中加入了哪些添加剂,需在标签上进行标注,让消费者一目了然。从5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经半个月,昨天记者走访几家大型超市发现,不少市民依然没有维权意识而“糊涂”消费,购买面包、豆制品、熟食、果仁类食品,基本不看包装上的食品添加剂标注。

  昨天,记者在西影路一家超市内选择了近期生产的面包、牛奶等食品,从外标签上看,这些食品的添加剂标注的均较为具体,如一些食品的“添加剂”、“着色剂”后面都加了括号,注明了具体名称。但是,消费者购买时基本不看。正在选购口香糖的赵女士在品类繁多的糖果柜台前犹豫很久:“以前买口香糖没留意过食品添加剂,现在一看吓了一大跳,里面竟然添加了20多种添加剂。”

  国家规定,食品包装外必须标明添加剂成份,同时,国标中还列出了八类致敏物质,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等。但是记者发现,标注致敏物的食品生产企业非常少,只有个别饼干品牌在其产品包装中会提示消费者,注意产品中含有花生、果仁等致敏物。

  质监和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新《通则》规定要求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食品包装一律不再标注保存期和最佳食(饮)用期,统一标注保质期,广大群众在购买时一定“留心看一看”,做个细心的消费者。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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