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在食品类别中删除了食盐,意味着不再允许食盐添加除碘之外的营养强化剂,对婴幼儿营养强化剂的品种、使用量、化合物来源等作出特别规定,适应了当前食品安全、营养改善和慢病防控的需要。此次修订对原标准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和历年来卫生部批准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根据确定的营养强化原则和风险评估结果对原有内容合理性等进行了分析,确保其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协调一致。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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