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乳粉仍需监管 有条件药企可专柜


时间:2013-10-17





  商务部近日公布“关于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其中明确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引导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销售试行工作。

  根据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引导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销售试行工作。要组织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加强对试行企业的政策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销售各项规定,保障质量安全。同时参照药品经营服务相关行业标准,加强销售人员培训,为消费者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提供全面指导和服务。

  商务部还提出,要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清理零售企业对供应商的违规收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联合抽查和专项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收费等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曝光。”商务部还提出要协助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建设。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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