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加强白酒监管 塑化剂指标将更严格


作者:丁飞    时间:2013-12-02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目前白酒生产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如个别地方白酒生产许可管理不严,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液态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即“塑化剂”)污染及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问题。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控制工作:一是继续排查整改,不留隐患。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二是严把原料关。三是结合生产加工全过程,评估所有可能导致溶出塑化剂的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塑化剂对白酒的污染。四是加强成品控制,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排查原因,并向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企业要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同时,企业要建立并且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的质量安全。同时各地要加强对白酒产品中塑化剂的抽样调查。

  通知还提到,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从原辅料到生产过程全环节质量安全控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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