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价格体系存在缺失


时间:2010-07-08





对煤炭限价反映出国家对通货膨胀及今夏电煤时段性紧张的担忧,而每每在煤炭市场波动较大的时候,价格的大幅调整和政府对煤炭价格的干预都备受争议,这折射出—— 我国煤炭价格体系存在缺失


6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差价。在我国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历史上,国家发改委提出限制煤炭价格的要求并不多见,这次提出限价,有些出乎业内人士的预料,但仔细想来又在情理之中。

目前正是夏季用煤高峰的前期,国家发改委此时提出要保持市场煤价稳定,说明今夏很有可能出现与往年一样的时段性、区域性煤炭紧张及由此带来的市场煤价上涨。国家发改委通过行政命令,提出煤炭企业限制煤炭价格的例子在2002年放开电煤价格之后并不多见,只在2004年下半年和2008年6月各发生过一次。这两次限价令均在国内煤价大幅上涨的背景下提出,也的确稳住了煤价。

目前,在通货膨胀及人民币升值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下,限制煤价的要求说明,国家在短时间内很难通过上调电价来缓解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传闻已久的煤电价格联动或许暂时搁浅。按照宏观分析师的预测,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在6月、7月会出现高点,因此此次出手管制煤价也是为了配合国家宏观政策,要求煤炭企业顾全大局。

业内人士指出,国家限制煤炭价格的做法有过先例,但要求将涨价的部分退回还是首例。从国家大局出发,限制煤炭价格的上涨有助于稳定市场、抑制通货膨胀和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国家通过行政手段限制煤炭价格,可能会造成价格和市场脱节,煤价不能反映真实的供求关系,也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资源,煤炭价格每次大幅涨落都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煤电之争也自然成为广泛讨论的话题。在煤炭价格波动较大时,要么是电力企业承受成本压力,要么是煤炭企业面临确保经济发展和降低赢利水平甚至亏损的两难。

然而,煤炭价格究竟是涨是落,涨多少与落多少,政府如何引导市场,并没有一个合理的标准。因此,限价令的出台也往往伴随着业内的广泛争议。业内人士认为,钢铁等与煤相关的行业,都有一套价格指数可供市场参考。而煤炭行业没有可供参考的比价关系,反映出我国煤炭价格体系存在缺失。

近日有消息称,环渤海煤炭指数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授权,即将推出。据了解,这一指数是主要反映动力煤价格的指数,信息采集样本包括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及黄骅港这四大港口,并不能对全国所有区域性市场、所有煤炭品种形成辐射。业内人士称,煤炭价格体系的确立,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样本,即囊括各煤炭品种和区域市场。

来源: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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