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金三角”指导意见编制工作启动


时间:2010-11-02





相关人士11月1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日前在北京召开了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起草工作启动会议,会议确定将在明年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于明年4月上报国务院。这意味着,能源化工“金三角”规划将上升为国家层面战略。

据悉,会议要求,由国家能源局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单位和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四省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报国务院审定。

为推进《意见》起草编制工作,起草组将派出综合、能源、交通运输设施、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等六个专题研究组,赴四省区开展实地调研。据了解,《意见》将明确“金三角”能源开发的定位、发展目标、产业发展布局、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等。

相关人士了解到,“金三角”范围包括宁夏宁东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陕西榆林地区,以及与该“金三角”地区资源开发相关性极强的陕西延安地区和甘肃陇东地区。数据显示,2009年,这一区域内原煤产量占全国的20%,天然气产量占全国的25%,油气当量占全国的近八分之一。

目前,“金三角”地区已经拥有一大批煤化工产业项目。宁夏宁东85万吨煤制甲醇、52万吨煤制烯烃已经建成;鄂尔多斯108万吨煤炭直接液化已经投产,年转化煤炭能力超过6000万吨;榆林锦界天元化工50万吨中温煤焦油轻质化项目也已经建成投运。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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