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此举旨在把职务科技成果的“国家所有”变为“国家、职务发明人共同所有”,以产权来激励职务发明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据了解,2015年11月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在全国率先提出以明确科技成果权属为突破口,打通成果转化通道,并把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要任务。此次印发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单位,包括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10个在川高校,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等10个在川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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