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重庆市已建立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退出机制,并出台采矿权关闭退出奖补政策。重庆市明确,采矿权关闭退出将按煤矿600万元、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地热、矿泉水除外)300万元、露天开采非煤矿山采砂场25万元、采石场55万元、页岩砖厂85万元进行奖补。其中,市级奖补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区县奖补政策和资金由各区县政府负责。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盯自然保护区内矿山企业,严格实行差别化退出,逐一进行整改退出销号管理。目前,全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年度退出率已超80%。其中,采矿权已退出36宗,完成年度退出计划的87.8%;探矿权已退出15宗,完成年度退出任务;主城区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管制区范围内28宗采矿权已全部完成整退任务。
重庆市现有自然保护区58个,其中国家级就有7个。重庆市明确,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批准新建矿山,一律不予延续到期的采矿权许可证。全市国土资源、环保、财政、林业、安监、煤管等部门单位已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严防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严防非法开采发生。此外,重庆市将矿山复绿、复垦纳入区县政府耕地保护目标,目前已投入1829万元,对130余处历史遗留矿山进行复绿。(记者谢必如特约记者陈立德)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