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工信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通知》称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包括三大内容:一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二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街道(乡镇);三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其中,示范企业应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的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2016年度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服务提供企业2016年度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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