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5月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中国环保部共同倡议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虽然具体机制尚未确定,但是已经处于密集讨论和加快筹备中,并将选择一个重要场合正式启动。”近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处国家官员蒋南青在《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研讨会暨新书发布会上透露。
据介绍,“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主要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牵头,中国环保部做支撑,致力于借助国际层面的平台,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环境、生态、金融等方面的合作。
针对“一带一路”框架下如何进行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专家们展开热议。世界自然基金会金融项目总监孙轶頲提出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四种新模式,即新版本的南南合作、南北合作、多边合作和多方合作。“‘一带一路’是南南合作的升级版和扩大版,在新版本的南南合作下,可以寻找提供优惠、无偿贷款、捐款模式之外的新方式。比如将资金援助、技术援助、机制设计特别是风险分担机制结合起来。”孙轶頲说。
此外,孙轶頲建议,在多边合作方面继续加强与世行、亚行、绿色发展基金、气候基金等方面的合作。在多方合作方面,加强商业机构、政府合作、NGO等团体之间的合作。
环保部中国东盟环境合作中心副主任张洁清指出,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首先要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们在同一个语境下理解绿色金融这一概念,二是利用绿色金融为“走出去”的环保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利用绿色金融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境基础设施,比如建立不少国家缺乏的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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