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业排放设“门槛” 逾6万家餐馆将减排颗粒物近3000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17-05-17





  北京餐饮业带来的油烟污染问题有望缓解。


  5月16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和《餐饮业油烟颗粒物的测定手工称重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拟加强对餐饮污染源的控制。


  《标准》规定,现有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执行第Ⅰ时段的排放限值,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污染源执行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


  北京市环保局称,测算出北京市2015年餐饮业油烟颗粒物的总排放量为6127吨,油烟颗粒物限值为4.0mg/平方米时,可减排油烟颗粒物2941吨。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北京而言,在有限的环境容量下,控制每一个排放要素都是必要的,北京在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将会对全国一些大气环境压力较大的地区形成引领作用。


  增加对颗粒物等的排放控制


  目前,北京市大气污染日益呈现复合型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能见度低(PM2.5浓度高)、大气氧化性强(意味着形成光化学烟雾危险性增强)。如何有效控制大气复合型污染,已成为北京市各级环境管理部门面临的重点任务之一。


  北京市环保局称,研究表明,餐饮源对大气复合型污染的贡献是多方面的,首先它是PM2.5的直接排放源,其次烹饪会产生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可以与环境中的氮氧化物发生反应,增强大气的氧化性,加速二次颗粒物的形成。此外,随着北京市清洁能源替换、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的逐年加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餐饮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和PM2.5(细颗粒物)排放量所占的权重还有可能进一步提高。


  为此,北京市加强对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在控制国标规定的油烟的基础上,增加对颗粒物和VOCs的排放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排放量。


  《标准》要求,标准执行分两个时段,其中,第Ⅰ时段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分别为5.0mg/平方米和无,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分别为4.0mg/平方米和10mg/平方米。


  薛涛认为,国家的餐饮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已经实施了多年,在经济承载能力相对较高,环境压力又很大的背景下,无论VOCs、汽车尾气,还是餐饮,都会高于国标。对于北京而言,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污染物排放控制是很有必要的。


  薛涛说:“环保部在水的排放标准发布时候已经说明,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高的标准。这也是以后环境管理标准的常态化趋势。”


  同时,《标准》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烹饪操作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应通过集排气系统收集后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标准》也进一步按照基准灶头数将餐饮服务单位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个规模,并强调,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季度组织自行监测1次,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每半年组织自行监测1次,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每年组织自行监测1次。餐饮服务单位应保存监测记录及结果至少3年备查。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在适用范围中特别提出,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烹饪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可减排油烟颗粒物2941吨


  根据2014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显示,北京市具有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企业总数为64010家,其中中型、小型和小吃店就占了餐饮企业总数的52%。


  在油烟净化方面,北京市环保局称,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市场少数大型餐饮企业采用运水烟罩、水喷淋、撞击流等湿式油烟净化器。而80%以上的餐饮企业则使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应用最为广泛。但在其使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使得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设备选型不当,油烟净化设备缺乏定期的运行维护等。


  针对当前的情况,北京市环保局介绍,为达到本标准第Ⅱ时段规定的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有60%的餐饮企业需要改造更换高效颗粒物净化设备,50%的餐饮企业需要加装VOC去除装置。假设60%的餐饮企业全部更换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和50%的餐饮企业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按一年内所有不达标的现有企业全部改造完成,则静电式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和活性炭吸附设备的总投入为16.1亿元,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投入为11.5亿元。


  同时,根据《标准》对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实际排放的监测数据,测算出北京市2015年餐饮业油烟颗粒物的总排放量为6127吨,非甲烷总烃的总排放量9191吨。


  北京市环保局分析,根据排放限值确定的数理统计分析,油烟颗粒物限值为4.0mg/平方米时,60%的餐饮企业不能达标需要改造更换高效净化设备,按照净化设备的颗粒物净化效率保持80%计算,则可减排油烟颗粒物2941吨;按照油烟颗粒物的粒径分布比例,60%以上为PM2.5,则可减排PM2.5最少1765吨。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为10mg/平方米时,50%的餐饮企业不能达标需要加装VOCs去除装置,按照活性炭吸附设备净化效率平均60%计算,则可减排非甲烷总烃2757吨。


  薛涛认为,对于北京市而言,餐饮业企业相对较多,总体排放量较大,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对于北京市大气污染物减排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目前全国仅有山东、上海等几个省市出台了地方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北京作为首都,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当走在全国的前列,制定北京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可带动全国餐饮行业环保技术上一个新台阶。


  薛涛介绍,实际上,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是否会对全国其他地方起到引领作用关键要看当地的大气环境压力,比如河北、河南等省估计压力较大会跟随,但是广东等沿海地区未必会有如此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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