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行业标准实施可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12-01





  随着国内经济增长和消费者理念不断提升,化妆品行业市场日益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日前,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包括面膜在内的五个化妆品行业标准,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公布了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苄索氯铵、尿囊素三种化妆品用原料和脱毛霜(乳)的新行业标准,并以QB/T2872-2017替代面膜行业原有标准QB/T2872-2007。值得一提的是,QB/T2872-2017从产品分类、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包装、保质期等多方面详细规范了面膜技术标准,将对市场及消费者产生怎样影响呢?
 
  面膜载体不应含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消费者需求决定市场的走向,爱美人士对于护肤功效的追求不断更新,促进着美容行业消费结构的升级。近年来,面膜以其便捷的使用性和高效性成为人们日常护肤中不可缺少的产品,伴随着技术发展,市面上各类材质的面膜层出不穷,从最初的贴片式到喱、泥膏和泡沫,功效也从简单的补水保湿革新到抗皱提拉、控油祛痘、美白修复等,逐渐丰富着消费者的选择。在面膜类护肤品迅速崛起的当下,质量和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其发展关键,市场环境复杂、厂商良莠不齐、违规使用添加剂等多方面因素造成“黑心面膜”屡屡出现,使用者轻则出现肌肤泛红、过敏现象,重则导致肌肉萎缩,甚至会造成器官损害,对身体损伤极大。
 
  据了解,荧光增白剂总的来说是指一类能够产生蓝紫色荧光,给人以视觉上增白的有机化学物质,在合成过程中多会添加含有重金属的催化剂,且不易被分解,容易在体内积蓄从而导致免疫力下降。长期使用含有荧光增白剂成分的面膜,不仅会使皮肤受损严重,角质层变薄,还有可能引发各类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等问题,对人身体有百害而无一利。
 
  面膜最新行业标准QB/T2872-2017中不仅明确规范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载体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化妆品包装要求的规定,即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安全,不得与化妆品发生化学反应,不得迁移或释放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还精细到面贴膜用的载体不应含有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
 
  知名美容护肤专家介绍“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属于色彩调理剂的一种,通常在造纸工业中的运用比较多,在面膜纸中添加这种成分,不仅会让面膜纸看上去更加洁白干净,还能起到‘亮肤’的假象,长期接触会对人的身体产生很大危害。”在他看来,面膜新行标对此做出的规范能够对面膜生产企业起到严格约束,对整个美容市场的安全环境提升也有很大的帮助。
 
  新标准推动面膜行业良性发展。除了对包装材料和载体进行把控外,面膜新行标QB/T2872-2017还从众多的角度约束和规范面膜的生产,尤其是对于产品原料的要求更为严格。标准规定,面膜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使用的滑石粉应符合国家对化妆品滑石粉原料的管理要求。
 
  对于消费者而言,面膜新行标的颁布也有着积极的影响。对于日益发展壮大的面膜行业和沿用了十年之久的面膜行业标准QB/T2872-2007而言,这份新行标来的正是时候。一方面能够有效减少甚至避免因为产品质量导致的消费者肌肤受损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是国内化妆品市场规范化的标志,对面膜行业保持良性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吴松茂  记者 朱兵)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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