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和《青海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分别获两省政府批复。根据规划,云南省到2020年确保建成1200万亩、力争建成1500万亩高标准农田,青海省到2020年确保建成270万亩、力争建成295万亩高标准农田。
云南省提出,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基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推进贫困地区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助力精准脱贫;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治理、改良和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云南省强调,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确保全省建成1200万亩、力争建成1500万亩高标准农田;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97.36万亩;通过农用地整理,改造中低等耕地700万亩;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6万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改造开发城镇低效用地2.4万亩,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实施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6万亩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3万亩,开展土地生态整治,加强农田生态建设,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云南省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工作,全面落实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青海省提出了“1245”土地整治战略。“一个核心”: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核心;“两个要求”:以绿色土地整治为要求,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要求;“四个分区”: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科学划分土地整治区域,分为东部生态良田整治区、环青海湖生态综合整治区、柴达木盆地绿色整治区、青南三江源生态保育整治区;“五大工程”:以湟水流域高标准农田整治重大工程、祁连山黑河流域河源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重点工程、扶贫攻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柴达木盆地土地开发重点工程、城乡统筹区域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示范工程为五大工程,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青海省明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土地复垦,复垦率达到40%以上,积极开展土地生态整治,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整治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0.5个等级以上;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3.69万亩,耕地数量质量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整理农村建设用地5.54万亩,改造开发城镇低效用地0.98万亩。(记者 郭岸英 王丽华)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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