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日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五年来我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始终保持顺差,但顺差额呈阶段性收窄趋势。据计算,2014年到2017年我国旅游服务贸易顺差分别为157.4亿美元、91.5亿美元、102亿美元、81.1亿美元,预计2018年旅游服务贸易顺差为67.5亿美元。
数据显示,扣减国人海外留学、就医、务工、置业和金融投资等非旅游花费,结合中国旅游研究院出境旅游抽样调查数据,初步测算2014年到2017年我国旅游服务贸易支出分别约为896.4亿美元、1045亿美元、1098亿美元和1152.9亿美元,预计2018年支出额将达1202.5亿美元。同时,考虑大量持内地银行卡的港澳高频游客在内地的花费,超两千万搭乘我国航空公司航班入境游客的机票支出,以及补充抽样调查时遗漏的停时3个月至1年游客花费,算得2014年到2017年我国旅游服务贸易收入分别约为1053.8亿美元、1136.5亿美元、1200亿美元和1234亿美元,预计2018年收入额将增加至1270亿美元。
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还对国际旅游收支计算进行了技术说明——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旅行项收入是指“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支出包括“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其内涵宽泛,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欧盟统计处等国际机构界定的,需要区分目的和停留时间的旅游服务贸易相去甚远。
技术说明还对国际旅游收支进行了详细说明。目前,外管局将所有中国属地银行卡在外刷卡金额、相关外汇申报金额合计除以0.6(假定我国旅行者境外花费中40%为现金支付)作为我国旅游服务贸易支出,这使得在境外求学、医疗、务工、海外置业、境外金融理财等群体,并且停留时间超过1年的旅客的所有类型花费全部被计入其中,旅游服务贸易支出被显著放大,应进行逐项科学扣减。(徐万佳)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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