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福建省莆田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以来,为加快补齐社会事业短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局采取了“一下调、三优先”“一主动、三严格”等措施,积极保障教育用地需求。
“一下调、三优先”,包括下调教育用地基准地价。2017年莆田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下调社会领域用地(含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等用地)基准地价,下调幅度为10%~15%。一是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把教育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用地指标中予以优先保障、倾斜安排。二是优先挖掘用地潜力。对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优先调整安排用于中小学校、幼儿园项目建设;对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项目,优先办理供地手续。三是优先盘活存量。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闲置用地和房屋资源,开办教育等民生服务机构,解决教育设施用地紧张问题,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与此同时,为保障新建扩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与主体工程首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该局还采取了“一主动、三严格”措施,保障配建教育设施与主体工程“四同步”。
其中,包括主动对接联动。对新建扩建居民住宅小区涉及配套教育设施的,主动对接规划部门及辖区政府,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提前协商拟定《资产移交协议书》,明确配建教育设施的用地位置、面积、建设时序、验收交付、产权归属、使用管理等具体要求,并把《资产移交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组成部分。分期建设的,要求与首期建设项目做到“四同步”。
严格土地竞买。在土地招拍挂公告时,通过提高竞买人门槛,倒逼配建的教育设施及时开竣工,确保“四同步”。即对未能按期开工或无法与住宅小区“四同步”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房地产企业,限制其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对已经按期开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企业,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后,才能参加土地竞拍。
严格批后监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后,对土地使用者履行合同情况及土地开发利用行为进行全程监督与管理,对未按期开竣工的,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严格产权登记。对配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财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竣工移交前不得设立抵押担保登记。对配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竣工移交后,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对配建的教育设施未能做到“四同步”的,暂停办理整体项目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土地分割登记。
编后: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事关人民福祉的民心工程,然而一些地方教育资源投入不足却越来越凸显。2018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补齐民生重点领域短板,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薄弱初中提升计划和义务教育提升工程。显然,保障教育用地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在保障教育用地方面的先行探索,对于加快补齐教育这块民生短板十分必要。透过“一下调、三优先”“一主动、三严格”可以看出,莆田局不是单纯为了保障而保障,而是对教育用地统筹安排。一方面,有堵有疏,既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又对用地全程严格把关,既着眼于满足教育用地需求,又着眼于提高用地效益;另一方面,主动对接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有利于对教育用地有序管理。
保障教育用地,重在消除政策壁垒,打通供需通道的“任督二脉”。在公共教育资源不足的当下,还需要在激发民间投资力量方面进行更多探索,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推动教育发展的积极性。(特约记者 张步雄 通讯员 陈建英)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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