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和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成绩计入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总分50分。昨日,北京市教委发布计分细则。
按规定,学生完成1次初中实践活动计1分,合计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计30分;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共20次,计20分。
北京市教委表示,这些成绩按照算术平均、四舍五入取整方式计入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由市考试院中招办依据当年中考政策予以认定。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除以3,分别计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科目中考原始成绩;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成绩除以2,分别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中考原始成绩。
惟一可以不参加实践获得满分的情况是,因身体条件无法完成活动任务的残疾学生,经学籍系统核实,班主任、校长签字确认后其初中实践活动成绩计满分。
因户口进京、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由外省市转入学生,八年级第一学期初及以前转入的,其转入前应完成的初中实践活动须在转入后补足,按补足活动实际成绩计。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入学初中学生因休学、复学等原因需参加2018年中考的,其休学前应完成的初中实践活动须在复学后补足,按补足活动实际成绩计。(记者 刘冕)
转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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