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出炉啦,对资管业有历史性的影响,周末连篇累牍的解读和消化。
作为一名资管从业人员,我早就看不惯这些资管乱象了,是该出来管管了。
涉及到刚性兑付,有这么一条,很严厉的欢迎举报
【投诉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可以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举报,查证属实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给予适当奖励。
那么问题来了,谁来举报?
投资人举报
最近债市这么差,买的债券型理财还达到了预期收益,银行涉嫌刚性兑付,我要举报这家银行多给了我收益。
这个信托的借款人都违约了,我本来要血本无归的,信托公司竟然给我刚兑啦!太不合理了,我要举报它,把你的臭钱拿回去。
管理人举报
自己举报自己刚性兑付,监管部门也搞不清楚你是怎么想的。
一般举报人,都是利益受损者,那么在刚性兑付这件事情上,谁是利益受损者呢?
那么我们换个问法,打破刚兑到底对谁有利?
是对投资人有利吗?是对老百姓有利吗?当然是对金融机构,对管理人有利啦!(扣掉同业)
你以为金融机构都傻吗?心甘情愿拿自己的钱去贴给投资者,去搞刚兑?那是没办法,行业就这样,其它公司都这样,我不拍胸脯搞刚兑,我就没业务做。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都不敢打破这个潜规则,但越扛越难受,越扛风险越大。
国家统一来打破,消除大家的刚兑义务,真是拍手称快。回到我们的问题,谁来举报?
当然是同业啦!好不容易,带头大哥重新定了规矩,大家都不搞刚兑了,你要破坏规矩、搞不正当竞争,那咱们就去找大哥评评理。
新规很多,你觉得最厉害的一条是哪个?我觉得是这条。
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这句话翻译过来,如果投非标的话,这个非标一定要在资管产品的开放日之前到期。
一直以来,监管都无法清楚的定义资金池业务,更无法控制资金池业务。
你说债券基金是不是资金池业务?滚动申购赎回,也是集合化运作,也没有单独建账,也做不到一一对应。但资金池最大的风险是非标投资,而不是债券投资。
银行理财可以滚动发行,集合运作,但在开放日的时候,里面不能有非标,而且更严格的是,你开放前卖掉都不算,还必须是到期了。
如果严格执行,银行理财基本上不能投非标了。信托公司开放的产品也投不了非标了,大家都得投标准化产品。
那么又回到一个关键问题,什么叫非标?各种非标转标的方式,又接着钻漏洞啦?是不是趁没有正式实施前,抓紧投放?
转自: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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