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统计,中小企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但在实践中,中小企业却因为信用记录不完善、抵押品缺乏等原因,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即使获得融资也不得不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有时甚至超出其承受能力。“融资难、融资贵”成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制约。
融资难、融资贵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近十年,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国务院及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来讲,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总体来讲,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狭窄,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虽然风险投资、股票发行和债券发行等渠道也可使用,但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所起的作用较为有限。全国中小企业协会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调查显示,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二大障碍,23.5%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制约其发展,仅次于宏观经济不景气(49.6%)。在受调查的115家企业中,超过一半的企业有融资需求。其中,58%的企业选择银行贷款,32.3%的企业选择民间融资,选择网络融资和小额贷款的公司均占12.8%,选择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的仅为8.1%。另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经委对全区1119户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书面调查统计,仅有30%的中小企业表示可以在银行融资,有40%表示在银行融资较难,有30%表示无法获得银行融资。另有资料显示,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八成来自于企业自有资金等内源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贷款占比不足总经费的2%,当前中关村企业有效贷户仅为20%左右。这说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有效贷款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
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由此可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来源受限,银行贷款是其最主要的外部融资来源。但银行贷款的条件较为苛刻,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了获得融资,中小企业不得不寻求民间借贷等非正规渠道进行融资。
与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另一个问题是“融资贵”,即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显著高于其他融资主体,有些甚至已经超过中小企业的承受范围。一些中小企业戏称“是在给金融机构打工”。
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显著上浮。比如在一些地区,银行差异化定价现象十分普遍,银行的小微贷款利率平均上浮20%至30%,年化利率高达10%至15%,中小微企业办理贷款的成本有增无减。
其次,民间融资的利率显著高于银行贷款。为了获得融资,中小企业很多时候不得不求助于民间融资,但是民间融资的成本更高。2015年,温州地区一年期民间融资综合利率均值达15%,大约高出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10个百分点。
融资成本高的原因
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体现在融资难和融资贵两个方面:前者是指外部融资的可获得性问题,即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外部融资;后者是指融资成本问题,即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太高。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属于世界性难题。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中小企业经营风险高、抵押品缺乏等自身的问题,也有我国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等因素。
中小企业的风险溢价高
首先,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大部分中小企业存在产权界限模糊,产权主体虚置,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等问题。其次,中小企业的自身竞争力不强。我国中小企业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多依靠国内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来维持低价格而得以生存和发展,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最后,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普遍不高。虽然有些中小企业家非常成功,但大多数中小企业管理者缺乏现代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理念,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以上三种因素,导致中小企业的风险溢价高于其他融资主体。
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品
由于中小企业的财务记录和信用记录均不健全,商业银行难以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准确评估。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信贷风险,商业银行通常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抵押品。但是,大多数中小企业属于轻资产经营,一般没有厂房和土地等固定资产,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品。调查显示,有82.5% 的小微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在目前有贷款的企业中,仅9.8%的小微企业使用过厂房抵押,6.9% 的小微企业使用过机器设备抵押。安徽省安庆市某土猪养殖企业负责人表示,虽然面临广阔的市场前景,但是由于资金缺乏,商业银行又不接受活体猪作为抵押品发放贷款,该企业的规模一直难以扩大。而且,商业银行在给中小企业提供抵押贷款时,不仅压低质押率,而且要求提供担保,甚至要求联保和互保。
中小企业贷款交易成本高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单笔贷款申请规模小,商业银行难以发挥规模效应。例如,向100位客户分别发放100万元的贷款获得的收入与向一位客户发放1亿元的贷款获得的收入差别不大,但是前者付出的交易费用却是后者的100倍。为了降低经营费用,提高利润率,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要么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要么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利率。
虽然,近几年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迅猛,但是我国的银行业体系仍以四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十余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竞争性不足。
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将目标客户定位于大型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等高质量客户,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没有动力设计符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虽然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在县级甚至乡镇一级都设置了营业网点,但它们往往将这些营业网点作为吸收存款的手段,而非为地区内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因此,一些贫困地区往往成为资金的净输出地。以大别山革命老区为例,2014年大别山革命老区主要地级市的贷存比都要比所在省平均水平低10至30个百分点。
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政策建议
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从中小企业融资的供需两方面着手,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合力,兼顾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双方的利益诉求,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创建多层次的金融组织和市场体系,着力增加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供给,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环境。
着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与大型商业银行专注于大企业、大项目不同,中小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积极性更高,更具有比较优势。首先,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社区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小,经营范围窄,在抢占大型国有企业和优质民营企业方面难以与大型商业银行竞争。与大型银行相比,中小金融机构更倾向于服务中小企业。其次,相比大型商业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在服务本地区中小型融资主体上具有比较优势。因为,中小金融机构地域性强,专职于特定地区的金融服务,具有良好的人缘和地缘优势,便于和客户沟通,能更为便捷、直接地获得客户信息,从而能够以比大银行低的成本为本地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显然,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有利于增加中小企业信贷产品供给,从而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下降。首先,监管当局应逐渐放松成立地区性中小银行的限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扩大中小型商业银行的数量,打破银行业垄断格局。其次,鼓励地区性商业银行或贷款公司利用其拥有的信息优势,设计符合本地区产业特色的信贷产品。例如,创新抵押担保品的范围,积极探索开展产业链金融等。再次,限制地区性中小银行盲目实行跨区经营,跟风大型商业银行,与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同质竞争,丧失自身的业务特色。
发展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
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将中小企业贷款出售给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由SPV进过打包和分层等措施,使得该组资产在可预见的未来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信用增级,最终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对于银行而言,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较大,占用银行的资本额度较高,因此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商业银行将中小企业贷款转移至表外,降低银行风险加权资产,提高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在国际金融危机以前,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已经成为一些欧洲国家重要的中小企业融资工具之一。从2004年至2011年,欧洲中小企业贷款支持证券化未偿付余额从21 亿欧元增加至1747亿欧元,年均增速为30%。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及经济衰退的影响,2014 年欧洲中小企业贷款支持证券化的余额下降至1068亿欧元。
值得注意的是,与一般企业贷款相比,中小企业贷款异质性强、金额小、频率高,难以发挥规模效应,发起人不愿意设立专门的SPV进行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因此,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发展往往需要公共部门的支持以降低其交易成本。欧洲公共部门在推进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德国复兴开发银行(KfW)发起的促进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平台(Promotional Mittelstand Loan Securitization,PROMISE)和真实出售倡议(True Sale Initiative,TSI)、西班牙政府发起的FTPYME计划,以及欧洲投资基金(Europe Investment Fund,EIF)提供的信用增级活动。以西班牙的FTPYME计划为例,该计划的特点是通过设立SPV,从多个发起人处收购中小企业贷款,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资产池,最后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其中,西班牙政府将向SPV发行的部分AAA级证券提供无条件信用担保,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此外,为了确保市场上中小企业贷款的供给量,西班牙在1999年、2001年和2003年颁布的三条关于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法案中均包括了一项重要的条款,即发行人必须从通过资产证券化所获得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中小企业融资。该比例由2001年的50%上调至2003年的80%。
我国可以借鉴欧洲的经验,成立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平台,促进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提高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从而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来源。据数据库统计,截至2015年10月,我国累计发行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足100亿元,仍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
在这方面,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在德国共有中小企业370万家,约占德国企业总数的95%、GDP的75%、就业人数的78%、税收的70%,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德国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德国的政策性银行体系较为发达(除国家层面的政策性银行,如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德国出口信贷银行、德国农业银行外,16个州中有11个州还设立各自的政策性银行)。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德国特别注重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创立、参股或提供信用保证,所从事的融资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了贯彻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意图。德国政策性银行体系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以较低的利率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日本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援助以政府设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为主,主要有“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等。这些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利率2至3个百分点的较长期的优惠贷款。除德国和日本外,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也通过设立专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如法国的中小企业设备贷款银行、加拿大的联邦企业发展银行、韩国的中小企业银行等,都是政府设立的专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
在我国,尽管也有类似上述发达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但这些金融机构的政策性业务尤其是优惠贷款都不是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的。我国目前缺乏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可考虑成立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筹集资金,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仅可以考虑设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各省也可以设立自己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以扩大政策性贷款的覆盖面。
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中央或地方政府可以归集部分财政性资金(例如,与中小企业发展或扶贫相关的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用,与商业银行形成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商业银行发放小额信贷的积极性,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我国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出资设立了融资性担保公司,但其基本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政策性功能不突出。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实行的贷款计划值得我们借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是美国国会成立的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联邦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是其重要职能,但是小企业管理局并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是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并收取保费,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我国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的银行业格局下,可以考虑利用地区行业协会作为中小型融资主体和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之间的融资桥梁,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双方资金供给和需求的对接效率。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作为一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除了在各省会和少数大型城市设有分行外,并未设立其他分支机构。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模式以发放大额贷款为主,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量小,资金供给和需求难以匹配,协调沟通成本很大。但是,地方性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协调多家行业内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向国家开发银行联合申请贷款,也可以由地方行业协会直接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再转贷给有融资需求的会员。地方行业协会作为地方性行业自律组织,对会员的信息掌握比较全面,有利于降低大银行和中小型融资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沟通渠道不畅、信任度低的问题,实现供需对接。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为例,该行通过与各类信用协会合作,已累计向大别山革命老区发放中小企业贷款超过50亿元,大力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以股票市场融资和债券市场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资,一方面可以分散集中在银行体系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因此,建议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首先,进一步完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中心等股权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起多层次的股权融资市场,满足不同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完善并简化中小企业股票发行程序,降低中小企业股票发行门槛。其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降低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门槛,积极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信贷资产支持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券品种,培育高收益债券市场。再次,培育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例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对冲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丰富居民投资渠道,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将更多的资金引入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最后,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良好的投资者保护环境是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值得注意的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不是指政府大包大揽,进行背书,提供刚性兑付,而是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建立起透明的问责制度,在风险事件发生时,监管机构能够认真负责任地追查,分清权责,做到奖惩分明。
积极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机制
投贷联动模式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信贷支持,VC或PE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以“股权+债权”的模式为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的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的模式。该模式一方面可以满足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解决高科技、新兴产业成长企业由于缺乏抵押物而难以融资的问题,促进高科技、新兴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使商业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分享企业成长收益,提高收入,降低对中小企业授信的风险,解决风险收益不对称等问题。
投贷联动主要有多种可选择模式:其一,商业银行与 VC/ PE相互参与对方项目评审会/贷审会,以加强对项目的了解,促进双方合作。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是在VC/PE投资之后跟进贷款。其二,签订投资联盟协议。VC/PE与商业银行签署的“投保联盟协议”,商业银行为VC/PE提供一定金额的授信额度。在此范围内,VC/PE下属高科技企业如遇资金短缺,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无需经过繁琐的审查,直接用于高科技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三,商业银行与VC/PE共同出资组建新的创业投资企业。其四,组建基金参与股权投资。商业银行使用少量一级资本或发行集合投资计划资金,以股权投资基金方式间接参与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并与信贷联动,充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仍属于分业经营,后两种投贷模式的发挥受到较大限制。但自2015年6月11日,监管层对私募基金业务(PE)开闸后,至少有 17家商业银行正式获得了PE业务牌照。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混业经营将是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投贷混合的融资模式将大有可为。从国际经验来看,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Business Growth Fund,BGF)的经验值得借鉴。
继续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也是一种资本,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良好的信用体系有助于保存失信者的记录,能够扬善惩恶,提高经济效益,进而对失信行为进行防范。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有助于督促中小企业规范自身经营,健全财务制度,加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有助于约束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促进企业诚实守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力地推动信用交易的扩大。
信用体系建设本身对诚信良好的中小企业也是一种正向激励,有利于其提高融资的可获得性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加快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动态地记录企业在经济交往过程中的信用信息,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建议由有关部门组织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通过采集、调查、保存、整理及分析企业信用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外提供信用报告查询,信用评价等服务,以此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主体在信用交易中识别交易对手的身份以及判断其信用状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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