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渠道再次被拓宽。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下称《指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PPP项目建设,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根据《指引》,PPP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均可发行专项债券。同时,发改委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在业内看来,这更有利于撬动社会资本继续投资PPP项目,有利于促进投资、稳增长。
PPP项目债券融资开闸
“该指引是为PPP项目融资包括运营期再融资量身打造的,对于解决PPP融资难问题很有意义。”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政策研究室主任吴亚平说。
他告诉记者,PPP项目能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有利于促投资、稳增长。但在其强劲发展的背后,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不畅通成为亟须突破的瓶颈。而《指引》的出台恰恰可以解决这一难题。
记者注意到,近一年多来,PPP项目可谓遍地开花,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进一步再融资问题也亟须解决。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末,全国入库PPP项目合计12287个,投资额14.6万亿元,比上月末净增项目503个、投资额6114亿元;比去年末净增项目1027个、投资额10686亿元;比去年同期净增项目4566个、投资额57880亿元。
面对如此巨量的PPP项目和投资,以及进一步的融资需求,PPP项目债券融资开闸,恰逢其时。
“该专项债券的推出,有助于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促进PPP项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广发合信产业投资总经理李茂年表示,此专项债券有助于推进PPP项目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改变以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等的融资格局,逐步降低融资成本。
公共服务与基建融资渠道再次被拓宽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印发,也标志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渠道再次被拓宽。
《指引》明确“PPP项目专项债券”是指由PPP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PPP形式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的企业债券。同时确定了现阶段支持重点为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
显而易见,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仍然是PPP专项债的支持重点。事实上,此前发改委相继推出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等品种,也是支持这些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投资项目建设。
另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近年来PPP项目大量落地,但由于PPP项目合作周期长、投资金额大、风险高等问题,社会资本介入意愿仍旧不高。因此,吸引社会资本也体现在该指引之中。相较于普通企业债,此次PPP专项债的发行指引给发行主体赋予了更多便利条件。
例如,资金用途上,PPP专项债不超过50%的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企业营运资金,而一般专项债的比例不超过40%。再者,在债券批复文件有效期上,相较于普通专项债的有效期为不超过一年,PPP专项债的有效期被延长至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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