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是湖北烟草公司成立40周年,也是《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颁布之年。积极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行业价值观,湖北省黄冈市烟草专卖局聚焦“烟草专卖 利国利民 以法为盾 护航发展”为主题,以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为重要抓手,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开展系列法治烟草实践活动,共同缔造良好卷烟市场营商环境,展现了法治烟草、阳光烟草、责任烟草形象,
法润人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与上位法相衔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售烟网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第十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黄冈市烟草专卖局聚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联合黄冈市电视台拍摄《法治时空》节目,在黄冈一套、二套播出。节目中,黄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石磊峰,积极宣传宣传宪法知识,宣传《实施办法》新修订的主要内容,并就群众关心的未成年人保护、电子烟监管问题进行解答,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法育英才,培养依法行政行家里手

图为黄冈市烟草商业系统首届“法治大讲堂”活动 姚远亮摄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加快推进,对烟草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成为摆在黄冈烟草面前亟需解决的课题。为进一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黄冈市烟草专卖局积极推行“法育英才”工程,按照“不拘一格选人才、竭尽所能用其才”的原则,建立全市系统执法监督人才库,实行梯队建设和“传帮带”机制,着力培养了一批普法学法用法的能手、执法案卷制作的巧手、卷烟真假辨别的高手、执法监督检查的好手。11月份,举办了黄冈市烟草商业系统首届“法治大讲堂”活动,来自各县级局的基层执法人员,聚焦基层执法难点热点课题进行讲解,加强了业务交流,展示了学法成果,在2023年湖北省烟草系统第七届专卖管理岗位技能体能竞赛中,黄冈市烟草专卖局代表队再创佳绩,荣获团体第一名,在法律知识考试、执法文书实操、卷烟真假辨别等环节获得7个单项奖,体现了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形象。
法护幼苗,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过今天的讲座,我才知道奶茶杯、星球杯、可乐罐,不是什么好玩好吃的新产品,会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后一定要远离它!”在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中学,黄冈烟草普法志愿者走进校园,开展“法护幼苗 关爱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学生讲解电子烟吸食危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引导学生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卷烟、电子烟诱惑,学生们纷纷表示认识深刻、受益匪浅。

图为黄冈烟草普法志愿者开展“法进校园”活动 金琪摄
法惠民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
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近期,黄冈市蕲春县烟草专卖局办理全市首例烟草专卖领域“首违不罚”案件,对当事人高某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进行批评教育。据悉,高某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来未发生涉烟违法行为,此次进货总额不超过1000元且数量不超过5条,并在烟草部门责令改进期限内予以改正,符合《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适用情形,对办理同类型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下一步,黄冈市烟草专卖局将继续秉承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坚持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全面推进“首违不罚”落地落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范宇)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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