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内蒙古绿色转型任务,加快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机制,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与自愿消费相结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包含总体要求、夯实绿电消费核算基础制度、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自愿消费机制、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夯实绿电消费核算基础制度包括明确绿电消费核算范围、避免绿电消费重复计算、提升绿电绿证交易规模三个方面;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包含严格新上项目绿电消费要求、提升存量企业绿电强制消费比例、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三个方面;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自愿消费机制包含拓展绿电自愿消费实践通道、培育绿电自愿消费应用场景、开展自治区绿电消费认证三个方面;保障措施包含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加强绿电消费激励引导、加强绿电应用服务三个方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以创新绿电消费机制为引领,引导高载能产业与绿电消费深度融合,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结构由‘高载能、高排放、低水平’向‘高能效、高绿电、低排放’转变,为全国绿电消费机制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记者 于水)
转自: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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