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法护青禾·援助成长”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托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全域覆盖、部门联动、常态长效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从专项活动向制度常态、从单点服务向体系保障、从被动受理向主动预警、线索移交、靠前护航转变,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方案》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对遭受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侵害的未成年受害人,取消经济困难限制,直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固定生活来源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状况,简化受理流程。同时要求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窗口,推动服务阵地城乡全覆盖。
转自:法治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