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新疆通过实施阶段性降低电价措施,共计减轻企业用电成本支出1.067亿元,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加速进入“快车道”。
近日,记者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已执行降低高耗能行业以外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和大工业电价用户67万户,降费金额9626.59万元;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用户电费支出1050.19万元。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持续到全疆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根据企业生产需求量身定制用电计划。同时,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具体开展3项支持性政策,包括对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和大工业电价的企业,电费统一按95%结算;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限制以及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对由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生产经营所需用电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
数据显示,阶段性缓缴政策已累计为114户中小微企业办理缓交电费金额7473.24万元,缓解了企业现金流短缺问题。
据了解,相关政策执行至6月30日结束,政策红利预计惠及电力客户超过85万户,累计可降低企业电费支出逾5亿元,进一步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转自: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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