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海南省新闻办举行《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新闻发布会。今年,海南省将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海南省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涉及153个小区、893栋楼、20623户住户;确保2019年改造项目2020年4月底前全部开工,2020年改造项目5月初陆续开工、7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海南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孝京表示,海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要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4月份以来,海南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资规厅采取多种措施,指导有关市县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事项。现在,海南省老旧小区改造正有序推进。
一、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老旧小区居民对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要。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多数的城镇老旧小区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潮流,有的基础设施老化,水、电、路破损严重,安全隐患突出,有的建筑外墙与屋顶漏裂渗问题突出,有的缺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功能不全,生活不方便,有的物业管理不规范,私搭乱建,环境脏乱差,小区居民改造诉求强烈。
经市县摸排,全省于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有1920个、17.36万套、6000栋楼、总建筑面积1609万平方米。这些老旧小区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以上涉及的问题,居住条件较差,已成为小区居民生活的痛点、城市建设管理的难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直接关系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从源头上解决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难题,改善生活状况。百姓的需求就是党和政府努力的方向,把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生工程加以推进,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
二、制定实施《指导意见》。
2019年4月,海南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城镇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市县申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和计划。2019年7月,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函》,再次要求市县摸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要求每个市县选2个以上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试点,摸索经验。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财力,由各市县筛选推荐,并报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向财政部申请2019年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共有10个市县,41个小区(135栋住宅楼、4008住户、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申请到2019年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4248万元。
相关市县积极组织开展改造工作,但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如改造机制不健全。很多老旧小区住宅已经房改多年,没有统一的产权单位,改造主体难确定;有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难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虽然有中央财政、省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但由于需要改造的内容多,资金需求大,而小区住户出资意愿不强,改造资金压力大。有的老旧小区居民意见难统一。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征求居民意见时,需求五花八门,意见难以统一。比如安装电梯,高层居民相对于低层居民的意愿就强烈的多,但低层住户不积极,甚至反对,意见不能统一,小区改造的工作就难以开展。同时办理规划、施工报建所需的材料凭证很难找齐等,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了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先进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结合海南省实际,海南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资规厅草拟《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经过两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的修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经省政府专题会研究,于2020年2月20日由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资规厅联合印发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办法、保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参考清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推进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对加快推进海南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指导意见》从城镇老旧小区认定范围、改造方式和内容、财政资金支持政策、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批流程、组织实施、组织领导、资金筹措、资金监管机制、任务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它的出台,将有利于推进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有效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前海南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有序推进,2019年海南省确定在10个市县共41个小区、13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44万平方、涉及4008户居民的老旧小区作为试点开展改造工作,目前有7个项目在建设,其中有3个小区改造已完工。其他小区已基本完成改造设计方案、改造实施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因疫情原因,还未开工建设,将在3月至4月底将陆续开工建设。2020年计划完成153个老旧小区、89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惠及20000户以上居民的改造工作,目前已启动相关前期工作。
海南省规划厅综合规划处处长申琦指出,去年,海南省向财政部申请2019年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4248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按与中央资金1:1的比例配套,目前,已完成下达市县2019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8496万元。
海南省发改委固定资产处处长李冠涛表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补短板工程,省发改委立足本职工作,从以下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对全省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海南省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涉及153个小区、893栋楼、20623户住户。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为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核定的项目建安投资。2019年11月,海南省发改委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2020年第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
三是加强项目储备,编制项目三年滚动计划。据了解,国家将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海南省发改委将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制定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强化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为安排好中央资金奠定基础。(李俊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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