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2日获悉,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太原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今后,该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作出评价。该局会将“好差评”指标体系纳入全市“一张网”考核,定期通报结果,并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好差评”的评价范围包括全市各部门提供政务服务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自助服务终端、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服务点。评价内容包括全市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便民度,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等。
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包括非常满意(五星评价)、满意(四星评价)、基本满意(三星评价)、不满意(二星评价)、非常不满意(一星评价)。经核查确定为“差评”的,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记者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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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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