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五项奖补措施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9-18





  近日,省财政厅出台《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企业挂牌上市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等五项奖补措施,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为更好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省财政厅对原有奖补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和完善,出台了《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奖励。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对2018-2020年度在境内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境外主板、创业板上市,“新三板”、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奖励300万元;对在境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按不超过1‰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按不超过1‰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资产证券化奖励。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在河北省区域内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发行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
 
  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各类投资基金投资省内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3000万元、投资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单户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奖励。对符合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放到中小企业的创新信贷产品,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季度平均贷款余额3‰标准给予直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支持省内小微企业的创新产品,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其年度保费收入8%的标准给予直接奖励。每个创新产品奖励期限为3年。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对纳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企业产品投保经银保监会备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省级财政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转自:河北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 3年千余家京津高科技企业落户河北

    日前获悉,河北省实施科技园区、创新基地、转化基金、技术市场、创新联盟“五个共建”行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3年来,共吸引1350多家京津高科技企业落户河北。
    2017-03-22
  • “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步伐再加速

    近日从河北省科技厅获悉,截至目前河北已与京津先后签署合作协议539个,引进和转化科技项目550项,吸引落户京津高科技企业1300家。通过共建科技园区、创新基地、转化基金、技术市场、创新联盟等,京津创新要素正向河北加速聚集
    2017-03-27
  • 河北省商务调整结构再上新台阶

    自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河北省积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加速形成优势互补、相融互促的一体化产业格局。2016年,河北省商务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04-19
  • 河北:装配式建筑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近年来,涉县依托冀·津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和传统钢铁、建材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绿色建筑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017-04-28

热点视频

多措并举稳外贸 动力强劲底气足 多措并举稳外贸 动力强劲底气足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