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乡村民宿发展,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2019年5月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了《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

《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中房报主任记者陈标志)
5月22日上午,《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儒张村沐心石屋举办,省住建厅副厅长许毅、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林亚芒、省旅文厅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刘静文、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处长宁春杰、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孙振林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背景、意义目的及具体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共有六章二十八条,分为总则、开办要求、开办流程、经营规范、监督管理和附则,对乡村民宿的经营规模、消防安全、卫生环境、服务规范等进行详细说明和规范。同时,《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到,2019年建设不少于8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3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2020年建设不少于20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4个乡村特色乡村民宿集群;2021年创建设不少于20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5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并根据各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据了解,截至目前,海南全省运营的乡村民宿约400家,客房约1600间,2018年全省乡村接待游客1024.64万,同比增长7.69%,实现乡村旅游收入32.16亿元,同比增长12.55%,这其中离不开民宿产业带来的活力。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分别从严格落实“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四实”登记制度、民宿的考核评定办法、民宿的备案流程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海南省住建厅副厅长许毅表示,发展乡村民宿对乡村振兴的意义业体现在多方面:一是可以促进青年的返乡,农村青年能够在家门口就业;二是很多民宿在与当地交融的过程中,可以带动当地村民及下一代素质的提升;三是民宿是在不破坏现有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利用闲置的房屋及资源的开发,符合乡村生态宜居的特色;同时让很多乡村闲置的资源得到了盘活,提高村民有收入水平。民宿作为一个核心点,带动全村的文化凝聚力,整体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海南民宿的快速发展,以“乡村性”为出发点,不忘“乡村振兴”为初心,从“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带动乡村产业升级更加持续地、有效地活化乡村有着重要意义。(张蓝方 李苗苗)
转自: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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