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青海银保监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全省农牧业生产的风险保障,自2023年起,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牦牛保额由2000元/头提高至3000元/头,藏系羊保额由300元/只提高至400元/只,保障水平分别提高了50%和33%。
牦牛、藏系羊农业保险规模占全省总规模的近八成,本次提标为农业保险政策启动15年来的首次调整。为了使广大农牧民切实受益,一方面,中央、省级、县级财政需新增资金投入约2.4亿元,对牦牛、藏系羊农业保险保费给予85%的补贴,农牧民个人仅需自愿承担15%;另一方面,在提高农业保险牦牛、藏系羊保额的同时,严格遵循“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费率,其中:牦牛保险费率5.5%,藏系羊保险费率6%,农业保险政策性引导和市场化运行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据此,参保农牧民个人承担保费仅为牦牛24.75元/头、藏系羊3.6元/只,当发生自然灾害、野生动物毁损、意外事故等风险导致损失时,将按保额获得3000元/头和400元/只赔偿,受益倍数分别达121倍和111倍,农业保险有效帮助化解农牧业灾害损失、保障农牧民生产生活。
自2007年以来,全省农业保险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构建适合我省农牧业发展布局和环境气候条件的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体系,特别是近年来,省财政按照年均增长20%以上、每年4亿元左右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不断推动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2023年,预计保费规模14亿元,涵盖种、养、林三大类19个主要品种,为全省农牧业生产提供近700亿元风险保障,在全省各县(区)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了符合需求、特色突出、市场契约型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在促进全省农业稳定发展方面贡献财政力量。(记者 王菲菲)
转自: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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