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开发建设海上风电基地,2021年建成投运两个海上风电试点项目,实现山东省海上风电“零突破”;“十四五”期间,山东省海上风电争取启动1000万千瓦。
《征求意见稿》指出,充分利用鲁北盐碱滩涂地和鲁西南采煤沉陷地,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开拓外电入鲁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送电基地;到2025年,建成省外来电可再生能源配套电源基地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已建成通道可再生能源送电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建通道不低于50%;统筹可再生能源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山东经验,提升绿色示范村镇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规范开发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地方不得向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不得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投资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相关投资,转嫁给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或向其分摊费用。(姚美娇)
转自: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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