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省级财政对中央提高地方留用比例新增的资金,将全额拨付给县级财政,统筹用于县级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
此前,财政部明确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从2020年3月至6月,在已核定的各地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目前,省财政厅已会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完成了提高资金留用比例的系统调整工作。
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是将缴入中央国库的中央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就地划入地方国库,留归地方使用。与原先把收入从地方收上来再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拨付地方使用的做法相比,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福建省级财政将持续监测全省库款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评估机制,支持基层财政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记者 王永珍)
转自: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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