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节能办发布进一步推进全省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七条措施。该政策从落实目标责任、深化工业领域节能、推进建筑领域节能、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等七个方面入手,着力加快优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不断降低重点领域和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持续优化我省能源结构。
措施提出,力争2018—2020年在存量节能挖潜的基础上,全省腾出用能空间440万吨标准煤以上,“十三五”末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建筑节能各项指标位于全国前列,建筑领域能耗增量控制在298万吨标准煤以内,交通领域能耗增量控制在202万吨标准煤以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能耗总量控制在75万吨标准煤以内。(记者 林侃)
转自: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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