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将从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50元。
近期,省财政已提前下达2023年补助资金66.17亿元,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预计将惠及1433.6万名参保人员。(记者 林先昌)
转自: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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