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7日宣布,已起草形成了《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信息显示,行政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综合性执法方式,在化解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的矛盾、及时补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证监会于2015年2月发布实施《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114号),在证券期货领域正式试点实施行政和解制度。
证监会表示,在总结行政和解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就办法名称、和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和解的启动程序、内部征求意见程序、和解金的确定因素、和解金的管理使用、当事人权益保障、信息公开、诚信档案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记者 刘慧)
转自:新华社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