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锂离子电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15-12-29





  12月29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旨在为全面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指出,申请公告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办法还规定,公告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名称变化,企业合并、分立或兼并重组,企业产能产线发生较大变化,企业搬迁新址,其他重大变化。


  办法强调,已经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1、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2、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3、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5、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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