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意见》提出,近年来,各行业、各领域企业通过合并和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整合,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仍很突出。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国际间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的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各部门认领任务
《意见》详细列出了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任务分工情况,税收、金融、土地等多项扶持政策被分解到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12个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是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规模;鼓励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通过并购贷款、境内外银团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跨国并购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领衔清理取消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放宽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承担建立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深入研究企业兼并重组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预案等。
国土资源部主要承担完善土地使用优惠政策的任务。《意见》指出,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涉及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财政部要完善和落实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研究债务重组政策措施,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参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处置。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