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七部委:严查哄抬棉价行为


时间:2010-11-10





据新华社报道 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近日紧急下发通知,要求产棉区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加强对社会游资租厂或委托收购加工棉花情况的排查,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和不履行质量义务的违法行为,并严厉查处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行为。

  根据发改委、农业部、铁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0月29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落实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维护当前棉花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2010棉花年度(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新棉购销工作全面展开。受国际市场棉价上涨、部分产区不利气候和市场投机炒作等因素影响,9月份以来棉花价格快速上涨,部分地区出现了抬价抢购、混等混级收购、掺杂使假、无证照收购加工棉花等问题。

  为稳定棉花市场、规范流通秩序7部门要求产棉区政府认真制定收购资金供应预案,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为新棉收购提供金融服务,避免出现收购资金供应空白点和“打白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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