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增白剂5月1日起停止使用及产销


作者:赵玲    时间:2011-03-07





  日前,卫生部、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从今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过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即面粉增白剂)。


  公告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技术上确有必要,二是安全可靠。有关部门经调查研究认为,随着我国小麦品种改良和面粉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加工工艺已经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因此,面粉增白剂的使用已无技术上的必要。自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过程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也不得再生产、销售这两种添加剂,有关面粉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这两种食品添加剂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公告指出,面粉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面粉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继续添加面粉增白剂,甚至添加其他非食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的情况,相关部门制定了面粉中钛白粉、吊白块、滑石粉、过氧化苯甲酰等漂白物质的检测方法。(赵玲)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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